多次受贿适用数罪并罚吗

如题所述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而是以数次受贿的数额加起来作为量刑标准。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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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9
连续犯只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必须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1)必须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如果行为人以数个举动完成犯罪,而数个举动仅形成一个行为的就不是连续犯,而是接续犯。如果数个行为刑法规定的作为一罪论处的,则是集合犯。(2)数个行为必须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连续犯的主观要件之所以必须是故意的,因为它是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的不可缺少的条件。(3)性质相同,数个独立成罪的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客观上数个行为具有连续性表现为,数个行为的性质相同、手段类似和时间前后的连续性。时间上的连续性只能是有判决和诉讼时效阻隔。(4)数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个罪名。我想这很好理解就不必啰嗦了。连续犯的按照一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连续犯的处理,应当按照不同的情况,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而不是择一重罪处罚,因为数个行为触犯的同一个罪名。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吸收犯都是择一重罪处罚,连续犯、结果加重犯、继续犯、集合犯都是按照一罪论处。数罪并罚的一般都是出于数个不同的犯意,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不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数罪。此外,行为人因犯罪受判决宣告和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或再犯新罪的都用数罪并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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