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再次提交上检察院,现在很快就六个月了,能放吗
是这样的,他们说是涉嫌传销,但公司是合法的,就说他们背着公司名做传销,是去年的11.14号进去的,公安这边2.22提交资料上去,到4.6号案子从检查院退回公安局这边,说证据不足,不能构成罪。现在公安这边没有找到什么证据,案子再次提交检察院。很快六个月了。这次要是证据不足还不能放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