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7-18
楼主您好!
1、《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2、房屋登记在当地的房产部门。
到房管局直接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表(网上下载)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评估报告等,但每个地方可能要求不太一样。<br/><p>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