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形式具备单一制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
主权国家)的特征: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公民只有一种国籍;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接受中央政权机关的统一领导;国家是一个完整主权国家,也是国际交往中的单一主体。 同时,我国的国家形式也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观点: 1 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和地方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与资格。 2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自治权。 3在香港、澳门实行“
一国两制”,建立了
特别行政区,允许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
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某些外事权)。这使得我国的国家形式带有联邦制国家的某些特征。 参考资料:
http://www.35d1.com/ajiaoan/gzheng/32517.html记得采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