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的考试计划

如题所述

一、指导思想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要求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而设立的,其指导思想是大力推进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用人制度的改革,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职业能力,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专业管理人员。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有关课程的学习,培养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要求的应用型人才;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基本调研能力。服务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及其中介机构和企业相关部门。
三、业务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共设置6门。6门课程全部合格后,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四、考试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3314 培训与就业 7 证书课程
3315 劳动关系 6 证书课程
3316 养老保险 6 证书课程
3317 失业保险 6 证书课程
3318 医疗与生育保险 7 证书课程
3319 工伤保险 6 证书课程
五、课程说明
1) 培训与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是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管理体 制、现状;职业培训的基本理论;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及其改革方向、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政策;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我国的就业形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业的基本理论;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涉外就业和农村就业。学习本课程能够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培训基本理论、政策、原则及方法。了解我国就业基本制度、政策;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达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目的。
2) 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劳动关系的建立、变化和发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知识;无效劳动合同的判断方法;劳动争议的社会背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立法内容、组织机构、程序等问题;结合案例分析介绍劳动争议的正确处理方法和手段。本课程是一门改革性、专业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让考生加深对劳动关系相关内容和政策的理解,掌握处理劳动争议的正确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
3) 养老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现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流程。通过学习本课程,使考生初步掌握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了解当前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方向,掌握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及经办工作基本流程。
4) 失业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有:失业保险制度概况,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争议及处理,失业保险管理;国外失业的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制度实施情况及发展方向等。通过学习,使考生了解我国失业保险的发展过程,熟悉失业的基本政策,初步掌握失业保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做到学以致用。
5) 医疗与生育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与改革;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现行制度的政策规定,包括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基金的筹资与管理、医疗服务,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生育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基金筹集、管理与待遇支付。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并掌握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工作,从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6) 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包括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差别与浮动费率的确定方法,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经济补偿标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工伤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掌握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评残标准。
六、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
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的考生,到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部门或助学基地报名(报名时须预订学习媒体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各市劳动保障局或助学基地汇总后报省助学办,由省助学办向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需填写《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首次报名者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他报名者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上半年的报名时间为3月份,考试时间为5月中旬,为期一天半。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及代码分别为:《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3314)、《养老保险》(3316)、《工伤保险》(3319)。
下半年的报名时间为9月份,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为期一天半。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及代码分别为:《劳动关系》(3315)、《失业保险》(3317)、《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12325)。
注:各地的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略有调动,如要报考见当地考试服务中心公告。
3)考试费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考试费,按照原劳动保障部统一规定执行:130元/人/科/次。教材费总价112元(外地报考者需邮寄教材的,另收教材费20%的邮寄费)。助学费每人每科次7元。
注:教材费用不同地区略有区别,这里提供的是2012年11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的教材。
4)相关要求及规定
1.原则上新从事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要求在三年内通过学习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2.现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达到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要求在三年内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大专学历教育;
3.现年龄在42周岁以下、未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在三年内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历教育。
4.将参加“双证书”学习与干部的培训、使用、晋升及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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