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两年了,一个女儿四岁半跟着我,男方从离婚到现在一分钱抚养费也没给,当初离婚协议上面白纸黑字

我离婚两年了,一个女儿四岁半跟着我,男方从离婚到现在一分钱抚养费也没给,当初离婚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到男方每个月给小孩抚养费300,女儿随母亲姓,可离婚之后一分钱没给多次向男方提出索要,却因吵架结束,孩子姓也没能改成,因要男方签字,我现在要怎么办?

  女方无权给孩子改姓,同时其可以起诉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9-13
  协商不成,到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男方按协议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个回答  2016-09-09
让他签啊,不签就先去先找律师咨询比较好
第3个回答  2016-09-09
只能起诉,3百元太少了,让其多付些
第4个回答  2016-09-09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