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11-25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①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②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③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④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见魏武帝曹操)。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1-25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①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②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③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④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见魏武帝曹操)。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九品中正制的兴衰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曹魏时期由陈群创立。“九品”指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来区分人物高下。“中正”"是专职品评人物的中央官员;“品”即“品状”,指在籍的言行和居官的才能政绩。
对九品中正,后世多有诟病,《新唐书柳冲传》云:“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于尚姓。”赵翼《廿二史札记》指出:“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时至今日,高中历史提及九品中正,则从西晋刘毅的“八损三难”中提取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来盖棺定论。多年义务教育普及下来,一般学生对于九品中正为何而设知之不深,“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却深入人心流传甚广。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的前言里强调,评议历史制度要从当年的时局状况入手,他提到:“任何一制度的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纵然时过境迁,后代人都不了解……但到底这不是一秘密……这是我们讨论该项制度所必须注意的材料。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决不能恰切符合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真确的用意。”经济学中,这“实际的需要”被称作局限条件。局限条件一改变,当时通行的制度、行为的利害关系顿时大变,原本顺利运转的制度,可以变的寸步难行。用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就说这项制度变贵了。“贵”包涵了两层含义,一是制度的运行成本上升了,二是制度的产出下降、得不偿失。柳冲、赵翼乃至当今之学子,分别身处唐、清与当代中国,天下承平已久,科举(高考)制度运行通畅,寒门才子得以出头,国家可以招募栋梁。回首看魏晋南北朝的人才选拔机制——九品中正,把社会治理成“贫、弱、愚、乱”集于一身,自然会觉得九品中正制比之科举是过于昂贵了。
于是,个有一个问题不问不爽:当年陈群是吃错什么药了,非要设立九品中正制呢?不回顾当年的历史局限,还真不容易回答。
九品中正取代汉代的察举制度而来。所谓察举,是由汉代地方官员推荐地方人才,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举孝廉”。察举地方人才到中央,必须符合两个要求:一是品评人必须客观地评价居民的德行;二是地方与中央必须有密切联系。
考核德行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地方官身居要职,职务繁忙,相当于郡县的“CEO”,要他在处理地方大小事务的同时,承担起“人力资源总监”的职责,可不容易。这不仅要求地方官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觉悟,还要求他有一双识人的慧眼。两汉之初天下承平、政治清明、官员用命,就算官员眼神稍微差一点,也不会故意推荐白痴,所选往往是中上之材,察举制运转正常。但随着王朝推移,缺乏权力制衡,地方官腐败的问题越演越烈,官员见了银子,哪里还管所推举的人是不是“孝廉”?正所谓“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钱眼即开,这时官员有没有慧眼,已无关大局。至东汉末,民谣云:“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黾。”可见汉末时局变化后,察举的第一个要求已不符合,无法选拔真才实学的人,其效益相当低下。社会需求的制度,乃是选拔者识人且秉公。到九品中正制,这两点都得到了改善。政府于郡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以在中央任职而具才德的当地人担任,辅之以大批属员,直接到各地调查士人的家世与才能。中正一职从地方宫中分离出来,大大提高了选拔者的专业鉴别水平,同时明晰了责任,司徒监督大中正,大中正监督小中正,层层往下。虽然九品中正制仍然绕不开“谁来监督最高监督者”的死命题,但毕竟比察举制“便宜”、有效了许多。
察举的第二个要求——地方中央联系密切,在多数时候是不成问题的。然而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本来不成问题,随着局限发生变化,也慢慢成了大问题!东汉末年,历黄巾、黑山、白波、董卓等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中央与地方又讯息不通,察举制的成本,几乎接近无穷大。想想吧,董卓那厮焚烧洛阳、扬长而去,诺大一个都市,片瓦不存鸡犬不留,孝子廉才要活命,不得不背井离乡。到了一个新地方,可能住不了两年,又因战火烧至,再次搬迁。如此这般全国大流亡,人人互不相知,惶论考察德行?更重要的局限条件是,汉末三国的战乱拥有中国历史上少见的剧烈和绵长,随之而来的是罕有的人口大萧条。汉桓帝永寿三年(公元158年),算不上汉代的极盛时期,中国全国还能有1067万多户,5648万多人;而到三国鼎峙之时,时间过去仅几十年,魏蜀吴三家通共也只有147万多户,767万多人,比今天北京市的人口还要少得多,人口锐减将近 90%!令人触目惊心。天下纷乱至此,难怪原来的察举寸步难行。
三国鼎立,物竞天择,哪一国想要在战场上胜出都不容易,这场综合国力的较量中,人才较量正是重中之重。察举制即不可行,战争又急需人才,这两重局限条件交织而下,构成了对新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巨大需求。九品中正为什么被选上?是什么原因使得九品中正看上去比别的制度“便宜”呢?这里必须谈及当时已有的一项非正式制度——乡议。
乡议,或称清议。虽察举制腐化,战乱后崩溃,但汉末民间仍然有品评人物之风。如《后汉书》卷九八《许劭传》:“劭与靖 (从兄许靖)俱有高名,好共檄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可见有少数名士主持乡议或名士清议,品名地方人才,私定品位,已成传统。又如《后汉书·刘表传》:“……乃释(韩)嵩之囚,以其名重,甚加礼待。使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可见在陈群制九品中正之前,曹操早已使用类似的品位制度,并且非常重视地方名士的意见。因此,九品中正绝非心血来潮突发奇想,地方名士的品议早已深入人心,有着深刻的社会积垫。陈群无非是顺应潮流,并统一各地的评议口径,将其纳入中央管辖。从中央政府的角度看,九品中正的制度创新成本十分低廉,各地皆有类似的民间制度,其实践成本也很低,很容易操作。从地方名士的角度看,接受九品中正能够扩大其影响力,获得真正的政府权力,何乐而不为?博弈的双方都能获益,这样的制度就很容易推行,经济学谓之:制度的供给价格低,需求就大。
九品中正运行之初,品第人物必须提供三个项目:一日家世,二日状,三日品。“状”指政绩才能,“品”指言行品德。由于三国时政治军事上的需要,曹魏多次颁布唯才是举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虽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其实初期高门弟子入选,往往也是因为乱世中高门所保留的经纶更丰富,其子弟更容易习得本领),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学。远非后世所谓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故曹魏人才兴盛,远非蜀汉、孙吴可比,最终也取得了三国角力的胜利。
与察举制命运雷同,九品中正运作多年,也因为缺乏民主和权力制衡,不可避免的陷入腐败与低效,这往往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通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八提到:“然魏晋及南北朝三四百年,莫有能改之者,盖当时执权者,即中正高品人,各自顾问户,固不肯变法,且习俗已久,自帝乏及士庶,皆视为固然,而无可如何也。”一针见血。大意是说,从中央的吏部尚书到司徒到大小中正们,这些执政者往往位居中正高品,就各自提拔其家族门第,久而久之,高门愈高,寒门愈寒。用人不唯才而唯出身。至此,依靠九品中正来选拔人才的代价越来越高,对新的、更便宜的人才选拔制度的需求已在酝酿之中。
但另一个局限条件仍然紧紧维系着九品中正,那就是战争。魏晋南北朝战乱不断,客观上君主必须依靠豪门的力量来稳定朝政、抗击外敌。因此,“上品无寒门”不妨看作君主与高门的一种交易:你保我江山,我保你顶戴。君主是不会冒着被推翻的危险去触怒豪门的。即使选出的都是蠢材,但只要蠢材背后的家族力量能够协助君主巩固政权、南征北战,君主就不会去改革。
然而斗转星移、时过境迁,魏晋南北朝的战乱虽长,也总有个尽头。几百年后,隋朝一统天下,彻底改变了维持九品中正的战乱背景。当天下承平,九品中正选拔人才的低效就越发显露无遗。治世急需能臣,对新的人才选拔制度的需求极度高涨,隋文帝于是设立科举制,九品中正制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第3个回答 2006-11-25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於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於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徵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於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馀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於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见魏武帝曹操)。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於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於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於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於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於形式。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第4个回答 2006-11-25
东汉后期,以门阀世族为代表的大地主贵族,依仗权势操纵了地方选举。这样一来,就同要求参予政治的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发生了矛盾。地主阶级内部的这种冲突,使得双方在采取怎样的选官制度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九品中正制”就在此时应运而生。
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这一制度赋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权力。在初期,他们在品评人物时也还比较注意人才优劣和舆论的褒贬,使朝廷多少能够掌握一些选官权力。所以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中评论九品中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不过,他的评价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行阶段,反映了庶族士人向门阀世族争夺选举权力的企图。这里所说的庶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在当时,普通劳动者是没有资格参加品评的。所以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别。
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在世族们极为注重家世、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惟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了,反而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九品中正制是这一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支柱,它可以保证门阀世族在政治上处于优越地位和享有特权。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将人品评为九等,作为授官的依据,而朝廷在选人任官时还要借用汉代察举的某些做法来实现。中正官一般是以孝廉、秀才两种名义向朝廷荐举人才。按照习惯,孝廉侧重于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学,秀才则突出于文学写作才能优异。当然,在凭借门第才能中选的时代,那些被推举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具有真才实学。在南朝,还有一种“明经”科目。国家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获得官职。当时的孝廉、秀才多为世族所垄断,但是明经不限门第,所以庶族寒门士人便可以通过明经途径跻入仕途。在北朝,荐举孝廉、秀才时对于家世门第的限制较之南朝要宽些,少数庶族寒门士人也有被选举的可能。随着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北朝在选举中首先对门第出身的限制呈现出松弛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