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级建造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更多一建成绩相关信息可关注233一建!
一级建造师考试结束后,同学们在查询成绩方面也会遇到许多问题。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好啦问题回答完毕,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推荐用上学吧一级建造师题库。最后,预祝大家一级建造师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