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摩托车被扣驾驶证问题~请帮个忙 谢谢

早几天开摩托车被交警扣车和驾驶证了 那车是92年登记的到02年就没年审了!去问过交警说要罚1200和吊销驾驶证 请问交警回追回这几年欠的路费和其他款项吗?还有如果不交罚款的话会不会终身不能领驾驶证。因为生活真的挺困难的。请详细回答下。方便的话请留个联系方法。感激不尽

1、交警会追回这几年欠的路费和其他款项吗?
答:不会。

2、如果不交罚款的话会不会终身不能领驾驶证?
答:楼主现在应该有驾驶证吧?
如果不去接受处理,在交管部门的驾驶证档案信息数据库中,就会有记录,这个记录是一直存在的。一般来说,交警不会强制楼主缴纳罚款。但只要以后楼主办理任何与驾驶证有关的事宜,他们都会在网上查到楼主有未接受处罚的记录。楼主所要办的事情就办不成。

多说一句:
1、关于驾驶报废车辆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别提醒:
楼主能确认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报废车辆吗?下面是摩托车报废的标准: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第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
(一)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
第4条:
“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强制报废”。
第五条: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摩托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并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楼主的叙述,似乎不能认定楼主的行为是“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该认定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如果是这样的话,楼主应该受到的处罚就不应该是现在这样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5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看到了吗?处罚要轻得多!最多罚款200元,搂住赶紧去补办年检手续、交强险手续,就可以领回被扣车辆。

楼主应该据理力争,首先对交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核,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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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0
走后门呀,红包就行。
第2个回答  2019-07-13
那不用你开去,报废了。交警已经帮你了,千万不要拿你的驾驶证去领车,小心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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