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工伤住院,情况比较严重,单位派人来通知,工伤期间只有基本工资一千多,还要扣除几百元保险。工伤之前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加班费 查询了工伤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应该支付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包括加班费??而且公司拒绝为我垫付治疗费用,说如果个人没交钱延误治疗与公司无关。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会给我吗?
社保局会找你核实的,你可以拨打本地社保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