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薪留工期间,公司只给基本工资,怎么办?

刚刚工伤住院,情况比较严重,单位派人来通知,工伤期间只有基本工资一千多,还要扣除几百元保险。工伤之前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加班费 查询了工伤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应该支付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包括加班费??而且公司拒绝为我垫付治疗费用,说如果个人没交钱延误治疗与公司无关。

不包括加班费的、公司拒绝为我垫付治疗费用,你可以找当地的社保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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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0
先通过社保局拿到工伤认定再说追问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会给我吗?

追答

社保局会找你核实的,你可以拨打本地社保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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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7
1、工伤保险条例
30条,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部分公司不为你垫付也只有你先垫付了,因这部分不应当公司支付。
2、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你说的64条应该是公司交保险基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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