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瓜犯法吗?

如题所述

一、城管到底有没有权力去管?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早在2011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就由接受别的单位委托干活的二级单位变为直属市政府的行政执法机构,具备了执法主体资格,是老百姓口中的政府人员。
城管现在已经是独立的执法部门,可以针对城市的管理问题进行指导和处罚,以便推动城市发展。因此对于农民在路边卖菜卖瓜这种行为,可能妨碍了道路车辆正常行驶,城管对此是有合法的权力去进行管理。
行政处罚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像卖几颗白菜的农民,教育劝导即可;对于摆小吃摊这种违法程度较轻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其流程如下:
违法事实清楚、有确凿证据且有法定依据,拟对公民处以50元一下、对法人或以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的处罚的。
两名以上执法者到现场、出示执法证件
拟处罚的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申辩、陈述等相关权力。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拓展资料: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每一个程序都至关重要,如果城管错漏了一个环节,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北京市城管局也制定了一些规定。例如“三个高压线”是指要求城管队员严禁打骂、侮辱相对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相对人通风报信。
法律依据:根据《公路法》第七十七条、《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十条、《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十条等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