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
体制内的工作而言,工作很重要,但是规矩也很重要。对于任何单位来说,想要顺利的运转,那么就要有一定的
组织构架,而体制内的运转也是如此,体制内每个单位都可以分为四个层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科员,而且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
工作职责和需要扮演的角色,只有这些人员各司其职,整个单位也才能正常运转,对于地方政府更是如此,每个单位对于的代表永远是“一把手”,能够汇报工作的也永远是“一把手”,这样才能统一单位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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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维护体制内各个职务的威信,也是靠着这些规矩,但是,对于“越级汇报”来说,其行为的本身就是对这种规矩的破坏,一旦这种行为多次出现,那么整个单位就会出现混乱,分管领导难以管理下属,领导对于单位的掌控力急剧下降,因此,对于体制内的领导来说,对于越级汇报这类行径肯定是“深恶痛绝”,毕竟,维护体制内的运转规则本身就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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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越级汇报这类行为而言,大多数都是因为工作思路和直管领导出现相左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往往都是“自以为是”。体制内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能够接触到的信息自然也不会相同,而且对于同一件工作,领导和一般办事人员考虑的角度也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会出现不同的工作意见,不过作为体制内的个人,还是应该做好自己本职的工作,尽职尽责就可以,至于工作本身的结果,处在自己的角度处理汇报直管领导就可以。事实上,对于越级汇报本身来说,往往也很难达到自己所期望的结果,上级领导对于一些具体的工作掌握的并会很详细,很多时候其所需要的就是最终结果,而最终结果往往都是由直管的下属提供,在这种工作模式之下,对于别人越级汇报的工作结果,上级领导拿到以后也会十分头疼,最终还是会征询自己的直管下属意见,最终的工作又会回到原点,可见,越级汇报在体制内也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