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误抓犯罪嫌疑认得法律规定是否赔偿

如题所述

  我国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一、行政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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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0
给你推荐一个律师事务所吧,以前我们接触过,叫京都律师事务所,他们有一批专业的刑事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挺有名的。
第2个回答  2010-05-0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抓是不需要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09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误抓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一个人被误抓后,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后又向法院公诉后:1如果法院认定此人无犯罪事实,属于误抓,那么检察院要赔偿;2如果法院也判此人有罪,但最后此人被判无罪(通过上诉或审判监督等程序),那么法院要负责赔偿。
第4个回答  2010-05-10
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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