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制度要求省交通厅原直属企事业单位按所拥有的车辆数目缴纳交通安全统筹费,用于参加交通统筹的车辆在遭遇交通事故以及受到自然灾害、旅客意外伤害等情况后的各种经济赔偿。
行业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当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中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已涵盖汽车危险事故的大部分,中国交通部已强制购车人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以保证在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正当权益得到保障。
比如交强险就是以保证第三方的权益为目的险种。而中国比较有名的汽车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
扩展资料:
主要分类:
机动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火险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机动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交通安全统筹是国家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是国务院文件明确的一项倡导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行业互助性质的举措,属于机动车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一种安全保障机制。具有风险补偿功能,是一项针对交通运输这种高风险行业特点,为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而产生的保障措施。交通安全统筹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管理机制的全过程,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监督,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又注重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最终达到“安全保统筹,统筹促安全”的目的。
交通安全统筹着眼于为政府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全面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筹费也将作为事故理赔专用基金,实行统一调剂和经济互助,使企业减少风险,缓解合作企业因事故发生带来的经济赔偿压力,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交通安全统筹专注于服务,对发生的责任事故提供从伤员救护,现场勘查,车辆救助,设备维修,定损理赔到善后处理,防灾减损,宣传教育,安全培训等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