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泗阳,城管队员进店撕毁商家广告牌遭质疑,这算侵犯公民财产吗?

如题所述

我认为算是侵犯公民的财产,由此可见当地的城管部门对于执法权这方面的理解并不到位。甚至存在着越权行事的行为。

城管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了维持城市内的基本道路建设,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能够正常运转。按照常理上来讲,城管与商家之间应该要相互合作,共建完美和谐的社会。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很多城管部门的城管人员总是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商家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在严重的情况之下,双方还会大大出手,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城管队员进店撕毁商家广告牌遭质疑。

事情发生在泗阳地区,当地的城管部门在日常巡逻的时候。未经店家的允许,居然进入商家店铺内部将内部的广告牌直接撕碎。该视频传到网络上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一部分网友认为商家的确存在着违法行为,广告牌上的确有着非常不合理的商标以及言语。但是更多网友认为,店内的广告牌不属于户外广告牌,不在城管执行权力的范围之内。

我认为存在越权行事的行为。

针对于此次事件,我个人认为当地城管部门的确存在着越权行使的行为。我国对于商家户外广告的确有着明确的规定,户外广告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但是在此次事件当中,被城管人员撕毁的广告牌并没有设立在店铺的外面,而是设立在店铺里面。因此,该广告牌就已经不属于户外广告牌。城管部门私自撕毁商家广告牌的行为,已经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越权行为是不允许的。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就设立了各种各样的部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某些部门存在越权的行为。各部门应该要管好自己职责范围所内的事情,而不是选择随意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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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4
我觉得这算侵犯公民财产,因为城管执法不当,而且广告牌是商家的私人财产。
第2个回答  2022-08-18
当然算侵犯公民个人财产了……就算有不当宣传也是店主去撕,或者法院授权后执行
第3个回答  2022-08-27
这是一种越权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城管对街道的道路和两边房屋的外墙的违法行为具有执法权,到房屋内部执法是越权的,可以对其越权行为进行投诉。
第4个回答  2022-08-14
当然算了,城管队员应该以合法的手段来完成自己的任务,这样的做法损害了商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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