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 条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