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户口本上的侄女算我的家庭成员吗?

如题所述

侄女不算是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
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家庭成员按户口本算吗
1、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我们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亲的兄弟姊妹和父亲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员。
2、到了一定的年龄,家庭成员就有可能分家,并不一定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如我们说的一家人分家是一样的。
3、你还是按照具体情况去判断,家庭成员应该是以血缘关系确定的。
二、户口本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2、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4、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5.性别——填写“男”或“女”。
6.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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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1
在我户口本上的侄女算我的家庭成员吗?只需要爷爷奶奶孙子的那个户口本。 1、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主并不存在必然关联。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一定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2、户口本与产权证登记内容和权利不同。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扩展资料户主和房产证的关系户产与房产证有没有关系,主要看房屋是否为农村房屋,如果是农村房屋的,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户主通常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变更户主需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1、原户主死亡的;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四)原户主户口迁出的;4、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5、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另外,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户主已作变更的应及时调整户内成员与户主关系。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新户主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4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

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我们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亲的兄弟姊妹和父亲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员。 有些爱宠物的人把自己的宠物当作自己的家庭成员。家庭是人们的避风港,也是最温暖的地方。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为一个自然的家庭单位。那么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是否还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假设子女成年后未结婚,没有房子,父母要求子女搬出去住,那么子女是否可以继续住父母的房子?还是必须搬走?当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财产应该怎么继承?

1、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的成员;

2、子女成年后,如果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未结婚又没有房子,父母仍相当允许其继续居住,因为家庭成员间有生活扶助的义务。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父母强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在法律上已无抚养义务,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子女应当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既需要法律的调整,也需要道德的调整,是否必须搬走,这要看双方关系,如果用法律来调整,则应当搬走。

3、当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财产应该怎么继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律上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当是均分。

4、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第3个回答  2020-11-24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第4个回答  2020-11-18
只要是在户口本上的名字,就算是你的家庭成员。派出所都是按户口本上的名字来统计家庭成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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