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按户分楼,而我上有老人,还有两个女儿按规定能认为是两户吗?

如题所述

如果你家,上面有老人,下面有两个女儿,如果没有分户的话,只能是算作一户人家,所以不能按照两户计算。
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究竟能拿多少的补偿?是否能够让自家过上好日子,这是每一个拆迁户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现如今,经常有被征收人询问万典律师会这样的问题:“国家有没有出台新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现如今拆迁补偿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呢?”

目前我国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土地管理法》等都在尽可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让老百姓做到有法可依。

那么征地拆迁该怎么补?究竟能补偿多少呢?

想要知道补偿多少,首先要确定自己的土地性质。

因为不同性质的土地,在征收时适用的法律不一样,补偿类型也不同,最终补偿价值自然也不一样。

如何判断自己的土地性质?

一般而言,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明确土地性质后,接下来再详细谈谈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补偿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种类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其补偿标准条例十九条有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围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所谓类似的房地产,是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等相似的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既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房屋占地的范围内的土地使用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

搬迁以及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其补偿标准是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后经区、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时一并发布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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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6
第一,先来直观的,围观案例。
笔者一朋友的媳妇和女儿户口都在岳父岳母家,就是和岳父岳母同一个户口本。几年前,笔者这朋友岳父岳母家因工业园区建设被拆迁了,农房的拆迁款除了房屋主体补偿款、宅基地范围内构附着物补偿、搬家及奖励等,这一部分主要都是农房拆除的直接补偿;最重要的还有住房安置,户口本上的农业人员每个约12万元,全家一共获得住房安置款60余万元。

笔者这一朋友的岳父就直接分给了女儿、女婿25万元,正好就行2个人的住房安置款。
第二,再看政策规定,弄清原由。
这就是涉及农房拆迁中的安置对象确定问题,共分两步:第一步根据产权登记确定被拆迁农房的房主,第二步根据以房主为户主的户口登记簿,确定其家庭成员为住房安置对象,当然已安置的不能进行第二次安置。

上述就是不少地方拆迁中对于住房安置对象确定的政策规定。这种按户口本上的成员进行住房安置,也是大家所说的按人头安置,其安置款按政策就应分给对应的家庭成员。

正因如此,不少地方的出嫁女不会迁出户口,而且还尽可能把丈夫、子女的户口也上到可能会拆的娘家,就是好分得农房拆迁中的住房安置款。
第2个回答  2021-02-16
现在派出所分户口分户式。看是否有两座房产。有两座房产就可以分户的。不然的话按一户处理。虽然上有老下有小,但是没有两座房产也是按一户分楼的。但是我觉得三楼的时候可能也会考虑到你们的家庭人口情况。也许房间会使稍大一些。这个得需要和相关部门调停。
第3个回答  2021-02-15
父母只生有两个女儿,2007年前均已成家,大女儿一家三口的户口与小女儿母子两人户口均在娘家,且两女儿均未有在男方发生拆迁补偿情况(没有两边要求拆迁补偿)。2011年通知拆迁,但只同意按一户标准安置新房,说是自古以来约定成俗,两个儿子可以算两户,只有两个女儿的不能按两户补偿!可是同一地方有人家儿子招婿出去了,却还可以补偿到新房,请问,在如今法制社会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合理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争取父母只生有两个女儿,2007年前均已成家,大女儿一家三口的户口与小女儿母子两人户口均在娘家,且两女儿均未有在男方发生拆迁补偿情况(没有两边要求拆迁补偿)。2011年通知拆迁,但只同意按一户标准安置新房,说是自古以来约定成俗,两个儿子可以算两户,只有两个女儿的不能按两户补偿!可是同一地方有人家儿子招婿出去了,却还可以补偿到新房,请问,在如今法制社会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合理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争取
第4个回答  2021-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和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农村拆迁补偿继承出嫁女儿尽管你已经出嫁,但是根据继承法,只要你没有出现上述第七条的情形,你是拥有对你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因为你父母仍健在,现在还不能继承你父母的财产,除非你父母现在同意把房子分给你和你弟弟。你父母也可以在离世前,订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分割,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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