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7(78号)文件中有解决人民公社时期老兽医退职退休政策没有请显示一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年12月6日《关于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省政府电话传真298号)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从事兽医技术工作1年以上(含1年)农村老兽医,离开兽医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民身份人员。

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60周岁(含),即可享受工龄补助待遇。今后达到60周岁(含)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待遇。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在当地从事兽医工作,后户籍迁往省内其他地方,且不再从事兽医工作的,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助费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发放。

在当地从事兽医工作,后户籍迁往省内其他地方,仍从事兽医工作的,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两地或多地工作年限可合并累计,有关证明材料由各地分别出具,户籍所在地负责汇总审核,补助费由户籍所在地发放。

对本次认定后,户籍迁往省内其他地方的,如在迁出前已经申领补贴的,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补贴,如尚未申领补贴,应在新户籍地申领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公社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毕节地区全体人民公社时畜牧兽医人员诉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业部:2017年我国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