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一巴掌无伤就白挨了吗

如题所述

白挨打肯定是不会的。
只要殴打他人,无须造成轻微伤,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题主只是考虑到了刑事的处罚,并没有考虑民事侵权和行政方面的处罚。首先,刑事方面,把人打成轻伤,便符合了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起点,涉嫌故意伤害罪。现今,由于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那么无法从故意伤害罪的角度来处罚打人者。当然,如果被打者还是想追击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可以考虑打人者是否有寻衅滋事的嫌疑,毕竟这是一个刑法处罚的兜底理由,对于恶劣事件,如果不构成其他的具体罪名,很可能被定到寻衅滋事犯罪里面。这一点,被打者可以考虑。如果连寻衅滋事这一项罪名都不成立的话,被打者便只能从民事侵权及行政的角度来追究打人者的责任了。其实这也是一种责任,而非提着所说的白打,只是这种处罚的力度相比较刑事而言,显得很轻微而已。话说回来,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而不是所有的打架斗殴都会被行政拘留,实践中,受害者一般需要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的情节,才可以动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条款。打人者在收到行政处罚拘留的同时,也不免除其侵权赔偿责任。也就是还需要对被打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所以说,对于被打者而言并非是白挨打。正应了那句话,违法必究,只要违法,便会有相应的责任,只是责任有轻有重。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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