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N+1的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

我在一家税务集团下的子公司上班,今年元旦也就是2020年1月2号入职。2020年11月13日周五那天,毫无征兆突然接到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并签写了离职申请书,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我。我工作勤恳,无违法或违约行为,按照N+1赔偿,怎么个算法,我工作不满一年?请法律界大神回答!

N的经济补偿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然后乘以工作年限而来,而+1的经济补偿实为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补偿。N+1赔偿,是指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员工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仅限于该条的三种情况,只有在这三种情况下,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同时,公司也可以选择不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是选择关系,如果公司提前30天通知的,则不需要再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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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4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要看你们签署的是哪一种关系,是谁违背了当初的合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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