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意,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这在法律上怎样定性?

如题所述

目前实务中有两种观点。观点1:不构成强奸罪。观点2: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一般不构成强奸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此时不能排除强奸罪的成立。
因此,进入正式的离婚程序则显得非常重要。除了刑法层面的问题,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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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4
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一般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论处!
婚内QJ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中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QJ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第2个回答  2021-09-04
在法律上面是完全违背了自己意愿被男人强制的性行为,才构成强奸罪,但是夫妻之间应该是可以沟通的,理论上是没有定性的。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去分析
第3个回答  2021-09-05
这也这法律上没有定性。妻子不愿意丈夫嗯强行你,这也是正常。
第4个回答  2021-09-04
不诉不咎,理论上是违反女性的意志发生关系是违法的,但是如果妻子没有追究责任,那就不会构成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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