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罚?

我家在一幢居民小区的二楼,而楼下是一个商铺,之前开设了一家饭店,楼层隔音效果差。因厨房油烟机噪音的问题,以及在夜晚客人的喧哗声让我家人在休息时间难以入睡。

所以多次去找饭店老板进行沟通,要求解决,可是陆陆续续的找了至少10次,虽然对方口头答应早点关门,可事实上根本不遵守承诺,只要有客人来了,仍然继续营业。 期间我多次给环保局打电话,因为这家饭店没有营业执照,环保局来了只是象征性的罚了款,可这家饭店仍然没有实施任何整改措施。这个期间我打市长热线等多个举报电话,没有得到任何回馈。

在3月5日晚上,我睡觉时被楼下客人划拳声惊醒,当时是晚上10:50。 我穿拖鞋批了一件外套去找饭店老板进行理论(这个期间我从头到尾都有录音)。因在沟通中产生了分歧,饭店老板拿了两把菜刀恐吓我,他原话说: 你有种出去跟老子单挑,看咱家对家,谁能弄死谁。当他说完这句话后,老板娘把我推出了饭店,紧接着饭店老板冲了出来,把上衣脱掉,快速的跑了过来用肚子顶了我下,然后我用手推搡了回去,因为这一推,饭店老板直接一拳打了过来(他先动手,可惜的是这地方没有装监控,没有证据),随后就厮打在了一起。 打架的过程中饭店老板用胳膊锁着我,老板娘过来用指甲抓我的脸,又拿起占车位的墩子砸我的头。这时我用拳打老板的脸(可能在这时候打到了老板的鼻子)。紧接着把我按到地上,老板娘用脚踩我的头。 而老板一直用拳打我的后脑勺。这个过程中我昏迷了一会儿,醒来后看到他们在旁边坐着,此时在地上我看到了一把U型锁还有占用停车位的墩子,打架后的伤势都有照片记录。

警察到达现场后先让我们自己去检查伤情,检查完后法医给对方定了一个轻伤二级(对方的鉴定书上写着鼻骨骨折),而我连轻微伤都算不上。我27岁,饭店老板38岁,可能恢复能力有区别。

现在饭店老板向我索赔30万,对方会告到法院,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罚,我会负刑事责任吗?

轻伤二级,打人者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处一年左右,最多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一、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打人者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即老板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所以,最好与老板好好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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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4
1. 初犯,比如认罪态度好,比如被害人有过错,等等,都是量刑时候参考的情节。
2. 六个月到一年,民事赔偿后可以从轻,但是没谅解缓不了
3.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缓刑适用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是否缓刑,与对方谅解确实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唯一依据。
二、积极赔偿,对方谅解,法院完全可以判缓刑。
1、对方谅解,法院、检察院判处缓刑时,基本没有压力,很轻松;
2、对方如果非要判实刑,法院检察院都有压力。但如果案情本身就不恶劣,表示愿意将依法应当赔偿的款项,主动提交法院留存,同样也是一种愿意积极赔偿的态度。检方要求你跟对方沟通,这只是为判缓创造更好的条件。你方也可以提出一个数字,同时请求检方与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从中调解,向对方施加压力,要求赔偿要合理合情,不要狮子开大口。
不要急,慢慢来,法院环节还能调解的。并不是不要赔偿的就必须判缓,法律没有这个规定。
第2个回答  2018-05-11
1、老板是二级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一年左右,最多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3、打人者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即老板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所以,最好与老板好好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
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3个回答  2018-05-12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9-13
轻伤二级的话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属于刑事犯罪。
如果无法调解达成一致,最后判刑的话可能在一年左右。建议题主有机会的话,最好还是能协商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最后案件起诉到法院,由于没有取得刑事谅解,要争取缓刑难度也不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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