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和一季报一起出吗

如题所述

不在一起。
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一季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即1月至4月,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
即7、8月份,季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30日内编制,即第一季度报告在4月份,第三季度报告在10月份。
因此,一季报和年报的预告可以不一起公布,具体时间以上市公司公布的时间为准,披露必须在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逾期发布季度报告的,交易所可以暂停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同时公开谴责该公司及相关人员。
扩展信息:
上市公司是一种股份有限公司,除了被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后,将有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开业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后设立的,或者本法施行后新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程序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股票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拒绝;缺少所需证件的,可以要求其限期补齐;如果预计不会支付,申请将被拒绝。
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申请上市。
股票上市申请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证券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和推荐信;
7、最新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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