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房屋已经
商业贷款了还能再进行
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是互不影响、互不干涉,这样的贷款方式叫做
组合贷款。申请时需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再办理商业贷款的审核手续。
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需要具备这些条件:
1、借款人可以提供合法并且有效的身份证明;
2、借款人可以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4、借款人年满18周岁;
5、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落实抵押担保条件;
7、借款人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状况良好;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6、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
7、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价证券作抵押担保;
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