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自查报告5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6
【 #报告# 导语】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在时间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着一些问题,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以下是 整理的社会救助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1.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的重点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四、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

  五、继续扎实开展该项活动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

2.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按照万民[20XX]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城乡低保资金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医疗救助金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3.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年x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x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4.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 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及时出台了201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两级受理操作规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同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结合省、市城乡低保大检查,我区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从4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对低保核查人员的培训,在区投资中心培训低保核查人员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负责人,通过2个月的大核查,成效显著,全区农村低保共核减75户134人,新增6户12人;城市低保核减257户496人,新增57户89人,核减人员大部因收入超标或子女毕业、结婚,对核查通过的低保户全部实行三榜公示和网站公示,对核查取消的户要求镇村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同时实行低保了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区共备案15户,30人,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政策宣传,彰显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1-10月共开展“民政工作进基层活动”9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年画20000余张、宣传袋30000余个。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5.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20xx年入春以来,我市部分县(市、区)遭遇了风雹、洪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的袭击,致使部分县公共设施受损严重,受灾地区民房损坏、倒塌,对玉米、小麦等农作物及大棚经济作物造成了较大损失,灾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生活困难。灾害发生后,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立即深入灾区查看灾情,保障应急物资供应,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现将20xx年遭受自然灾害及冬春期间灾民需救助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情况

  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市共遭受了13次自然灾害,其中:1次雪灾,1次低温冷冻,6次风雹,4次洪涝,1次其他灾害。总受灾人口12442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次521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3101.6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468.6公顷;倒塌房屋679间,损坏房屋2559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7232万元。

  二、救灾工作及评估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应急管理部门为有效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积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能力提升工作,压紧压实基层报灾救灾责任,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加强。灾害发生后,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攻坚力量赶赴一线参与抢险救灾,灾后能有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受灾地区实地了解灾情,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缓解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截止目前,共下拨市级救灾资金100万元,有效保证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初步统计,我市20xx-20xx年冬春需生活救助人口218196人,其中:需口粮救助人口105566人,需衣被救助人口53307人,需取暖救助人口47917人,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44081人,共需上级资助资金15110.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报灾工作效率不高

  机构改革以来,我市部分乡镇层面对报灾救灾工作认识不足,未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灾情,导致出现灾情报送不及时,工作时效性差、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灾害信息员能力有待提升

  今年以来,我市对基层灾害信息员进行了多次培训,但因大多基层工作人员接手此项工作时间不长,对灾情报送工作不熟悉、不清楚,会商渠道、灾种划分、损失评定等基础工作都存在一定的滞后,亟需解决。

  (三)灾害救助标准需进行修订

  我市原有的市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为20xx年修订,已完全不能满足现有的社会发展和应急需求,待上级修订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后,我市将对其原有的救助标准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救灾工作科学有效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调查摸底,掌握灾民困难情况

  我们将组织县、乡两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全面开展灾民生活摸底排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XX市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灾民生活救助方案。

  (二)及时督导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到位后,我市将督促各县(市、区)按规定、按流程使用资金,并确保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救灾款项送达灾民手中,保障灾区群众冬春期间生活不出问题。

  (三)加强资金管理,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标准和使用范围,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救灾台账,规范发放流程,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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