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与旧改区别哪个好

如题所述

1.更新对象是不同的:
棚改的对象是全市使用年限超过20年、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功能不全、配套不完善的老旧小区项目,应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的适用范围,而不是城市更新(旧改)。
旧居住区申请拆迁、旧城改造的,建筑竣工时间原则上应不低于20年,旧商业区、工业区内符合条件的建筑可放宽至15年。
2.不同的操作模式:
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深圳罗湖“二线花地”属于棚户区改造;
旧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深圳南山大冲村改造项目走旧改模式;
但无论是棚改还是旧改,最终目的都是城市更新。
3.不同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标准由政府制定并公示,不可协商。比如某小区的拆迁补偿比例,房子是1: 1,楼房是1: 1.18。可以9000元/平的低价买13平;购买上限为25平,其他12平可按现价9折购买;
旧的补偿标准可以协商确定,某区拆迁补偿比例为1:1.4;汤和小区拆迁补偿比例为1:1.3;兴业生活小区的拆迁补偿比例也是1:1.3,具体住宅小区的具体补偿方案由各住宅小区开发商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4.强制性差异:
在棚改过程中,因为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人,可以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强制执行;
老规矩完全是自愿的,只有100%的业主同意才能拆。
5.不同的配置和建造要求:
棚改除满足拆迁安置需要外,其余配建人才房和经济适用房,以租为主。根据辖区内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棚改项目建设的人才房、保障房只租不卖。
老的按照规定比例建,商品房可以不具备保障房的所有要求。
6.不同的转换程序:
棚改没有明确界定。现实情况是参照城市更新或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的公示、异议的处理都没有规律可循。
棚改有哪些政策?1.优惠政策和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历史遗留产权问题,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进行补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搬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2.解决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好、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住房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回迁房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历年形成的棚户区优势,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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