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后还能参加评优评先吗

如题所述

还可以参加。教师如果已经在离职前提交了关于评优评级的材料,并且相关单位已经进行审核那么是可以继续参加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授予荣誉称号,辞职后在新单位还能保留原来的职称,职称的评定与审核都是教育局,只有教育局撤销了职称才会消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