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死亡提取材料

如题所述

办理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
2、提取继承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职工死亡证明;
5、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书。
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佛山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常见问答:
1、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个人明细(对账簿、原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上的余额?
职工在佛山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凭证件号码和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原住房公积金存折)上的个人明细编号(个人账号)后8位,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入个人明细中查询。亦可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到对账簿发放网点打印明细。
2、汇缴住房公积金多长时间后可以提取?
只要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没有限定多长缴存时间才能提取。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国家规定的一项长期储金,除使用提取时(注销提取除外)个人明细余额不能为零,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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