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一、初始计量: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最后一次收到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成本,

四、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损失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的余额全部予以结转),

投资收益(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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