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单位辞退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辞退该女职工很有可能构成非法解雇。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具体来说:

1. 怀孕不属于单位解雇员工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用人单位解雇女职工怀孕期间及产假期间的,属于非法解雇。单位不应以女性职工怀孕或产假为由而终止其劳动合同。

2. 没有经过女职工的同意。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解雇,应当事先征得女职工的书面同意。

3. 没有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要解雇女职工,用人单位在未征得女职工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女职工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为一至二个月工资的补偿。

4. 怀孕属于劳动关系稳定期。女职工入职6个月内一般属于劳动关系稳定期,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进行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女职工入职1个月后被查出怀孕而遭辞退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显然违法了。女职工应当可以要求公司补救,恢复工作并获得经济补偿,也可以依法寻求调解或投诉维权。公司应该重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在该案例中,公司擅自辞退女职工显然违法,属于非法解雇。女职工完全有权利采取相应措施反击,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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