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请朋友们耐心看完:

1、该项目为国有企业投资,总投资额度为8500万,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需要公开招标,经过合法流程,已经被山东A企业(也是国企)中标,获得EPC总包合同;
2、A企业获得的EPC总包合同为“开口”合同,即无固定总价,因为深化设计图纸都没有出来,所以很多后期需求都没有落实,所以设备数量也无法固定,就拿我们要做的这一块来讲,只是属于总包合同里的一个小包,这部分如果简单的做五六百万就够了,如果往专业了做,可能2千万都会超过,所以A企业的EPC的无固定总价方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3、我们公司要做的项目是这个EPC总包合同里的一部分,额度预估1200万,招标活动由A企业(EPC总包方)组织,业主方(国企)参与评标,

那么问题出来了:这种招标方式是否可以由EPC总包方小范围内的“邀标”,选择几家专业的企业参与竞标,如果是邀标方式的话,我们还愿意参与,并且以我们公司的技术实力,以及前期做过的技术工作,肯定会在邀请之中,如果是全社会公开招标,说实在的,我们与业主方没有关系,费半天劲,估计投入产出是完全不成正比的,所以也就不想费那劲了。
问题一、A企业的“邀标”方式来选择分包商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问题二、A企业也是国企,并且该分包合同也是过千万了,是否也应该向社会公开招标?还是说分包合同属于经营业务中的合同,不是国有企业投资,所以不受招标法限制?

欢迎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回答!!!万分感激!!!
感谢yhq2520朋友的提醒,能回答这个问题的都会是项目圈里的朋友,所以答案不用说得很明,即可理解意思了,所以应该不会有啥不和谐的字眼的,这样主要是为了方面朋友们回答问题方便,不过你的建议也是有道理的,所以我还是留个邮箱吧:[email protected] 再次感谢!

感谢诸位朋友的耐心解答,不过只能选一个为最佳答案,所以感谢其它的热心朋友!!!

不是的,Epc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扩展资料 

招标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时间、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联系方法等内容。以吸引投资者参加投标。其通常由标题,标号,正文和联系方式四部分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1

不是的,Epc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扩展资料 

招标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时间、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联系方法等内容。以吸引投资者参加投标。其通常由标题,标号,正文和联系方式四部分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1、《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

  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可以根据以上规定,设法适用邀请招标项目。
  4、总承包后如何发包,许多招标项目的业主尚不清楚,而且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大(有一定的灵活度)。正规做法是,业主进行总承包招标时,必须明确哪些部分由承包人直接报价,哪些部分为暂定价(以后由业主和总承包人联合发包或进行联合招标采购)或者其他情况,以确保国有资金的采购规范进行。
  进一步说,总承包招标项目,不仅仅是确定一个总承包人和签订总承包合同,还应就今后一些分包内容如何实施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规定,并作为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招标文件经主管部门备案后,整个采购活动才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文件,可使用百度查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10
我以招标代理的身份在这个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给点我的看法吧
1、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也不是外行,相关法律规定也应该有所熟悉,我可以肯定的说 国家现在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把重心放在了总包施工的监管控制中,至于总包之后的分包,相关硬性规定不多,只有很少法律大概提到分包与总包的关系等等。也就是说 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分包工程一定要公开招标
2、我可以以多年的代理经验保证:我所经历的上亿项目也不少了,但我和我周边的同行都还没有经手过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一点可以确定,分包项目如果招标,总包单位是招标人!但根据相关规定,通常的总包施工单位是不会具有编制分包招标文件和清单的业务能力,也就是说:如果分包工程要走公开招标的程序,总包单位自己没有能力自行招标的,就一定要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上述第1点从法律的规定方面给你回答,第2点说明代理机构基本没有接手过分包的公开招标代理,第3点也否定了在代理不参与的情况下,总包单位自行组织公开招标的可能。也即分包可以不公开进行。A企业的做法没有问题。
我相信应该算是给了你一个全面的回答了,同时也给了你一个参与邀标的希望,对吧~祝你成功~
第4个回答  2020-02-29
如果总包选择分包的时候必须在公开招投标,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去做总包了,懂吗?一个项目怎么可能有2次公开招投标的?总包选择分包的时候只要符合自己公司的审计制度即可,不管你是赔钱分包还是赚钱分包出去(但是前提是分包单位要具有相关资质,并且主体不能分包,这是常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