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少管所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2
法律主观:少管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直接管辖少管所,并设有所长、政委以及副所长、副政委等职能机构。除基本设置与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相似外,还需设置必要的教研机构,配备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少年犯管教所应对少年犯进行政治教育、道德和基本的文化与生产技术教育,采取适合他们心理和生理特点的教育方法,以促使他们思想转化,早日成为有利于社会的新人,并为他们升学、就业创造条件。少年犯满18周岁、余刑在2年以上的,应转送监狱、劳改队关押改造。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也可送至少年犯管教所。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未成年犯应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第七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以教育改造为主,劳动应符合未成年人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监狱应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条件。第七十六条规定,未成年犯满18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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