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对方没钱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1、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时再恢复执行。(2)可以与被执行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
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由执行员当面交付双方当事人,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如果有关单位或公民持有这些财物或票证,应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如果被执行人拒绝交出,法院将进行强制执行。
三、法院执行的流程
1、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如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申报财产,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应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法院执行局应在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核查。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资产状况的调查,包括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
6、执行中如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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