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二因素二因素关系

如题所述

商品的二因素关系,实际上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首先,这两个因素是商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相互依存。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物质基础,没有它,商品无法体现价值,因而无法成为商品。而价值,作为商品的本质特性,只有通过人类的劳动创造,且用于交换,才能得以体现。即使某种物品具备使用价值且是劳动产品,若不用于交换,就未形成价值,自然也不是商品。因此,商品本质上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结合体。



其次,它们之间的对立表现在几个方面:使用价值,作为自然属性,提供了商品进行交换的基础,它普遍存在于所有物品中,是个永恒的范畴。而价值,作为社会属性,是商品独有的特性,是历史产物,它决定了商品交换的条件和标准。价值的存在依赖于使用价值,但使用价值的存在并不依赖于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在买方和卖方之间是分离的,卖方生产商品追求价值,买方购买商品追求使用价值,双方无法同时占有。



这种对立使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冲突。解决这个矛盾的途径在于商品的交换。只有通过交换,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被消费者消费,价值则被生产者实现,商品内部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扩展资料

商品是人们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承担者,其特殊性在于它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并通过交换来实现。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本质因素,其实体是抽象劳动。商品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二重性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商品二因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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