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有多种途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可以选择专家团队或自主选择评审单位进行咨询服务。这些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简称《评审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诊断,识别存在的问题、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见附件2)。
企业接到专家诊断后,需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实施相关建议,以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主要负责人需组织自评工作组,对工作是否符合《评审标准》以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详细的自评报告。自评团队至少应包含1名自评员,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当企业的自评结果满足《评审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申请条件时,才有资格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申请。具体来说,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评审申请分别需向对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交。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准备以下文件:一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附件3),二是详细的自评报告,即自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附件4),这些材料是评审申请的重要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于2011年9月1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印发。该《办法》包括总则、机构与人员、自评与申请、受理与评审审核与发证、监督管理、附则7部分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