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找工作一定要签三方协议吗

如题所述

14、就业协议书是什么?有何作用?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就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将毕业生派遣到协议单位。因此,学校不承认没有经过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也不以此作为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同时,如果毕业生个人毁约,但用人单位不同意,学校只能按照毕业生交回的协议书履约。
15、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如何?
基本程序如下:①毕业生确定取得用人单位接收意向;②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并请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相关内容(包括户口、档案的详细地址和邮编);④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签署就业协议;⑤毕业生到就业指导中心最终签署就业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交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⑥学校签署完就业协议书之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就业协议;由毕业生负责把单位一方的就业协议书转交用人单位;学校的一份留在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毕业生户口转移和档案递转的依据。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最后签署,这既是规定程序,也是对毕业生利益的保护。把学校放在最后签协议,既可以给毕业生把关,也给了大家一个思考的时间。如果学校把盖完章的协议书交给同学们,一旦单位存在欺诈等行为,学校也是无能为力,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毕业生本人。每一届毕业生中都会有同学要求学校先签协议,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16、毕业生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李告不一的附加就业协议,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势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订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①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②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③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十分必要,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可以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④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当然,这样会比较麻烦,也很能考验毕业生的沟通能力)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⑤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的意见,征求父母、亲友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17、毕业生是否可以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
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是与多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将受到追究、处分,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严禁毕业生与多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诚实守信,不要欺骗用人单位。
18、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双方达成的书面式民事合同,是预约合同,它的效力不是确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而是约定双方当事人在毕业生报到后要缔结劳动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表:类别主体作用与性质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效期纠纷处理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预约”。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自签订日期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纠纷处理机关不确定劳动合同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工作、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例依据。属于建立了劳动关系。《民法》《劳动法》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劳动仲裁机构
19、什么情况下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推荐表、户口指标和就业协议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就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20、什么是灵活就业?如果找到了工作单位,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无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怎么办?
如果毕业生已经有工作了,但是用人单位不签署三方协议,不正式接收毕业生的户口与档案关系,或者毕业生本人暂时不想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近期马上就要落实此类工作),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仅存在劳务关系(即俗称的“打工”),这就是灵活就业。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管理规定,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正式派遣后会发放“就业报到证”,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即具备干部身份,否则属于社会人员流动,不具备干部身份。按照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毕业生第一次参加工作要由接收单位负责对毕业生进行试用期鉴定、专业技术职务定级。本科生试用期为一年,研究生为三个月。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的第一年对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时期,还是找到一个能正式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为好。或者,及时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以便能够办理交纳各类社会保险、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等各种人事手续,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的人事局,由生源地人事局负责转正、定级、社会保险管理、代评职称等相关人事手续,同时向院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获得报到证。
21、灵活就业的同学如何获得报到证?档案户口如何处理?
灵活就业的同学将户口档案转至生源省区即可获得报到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户档不能分离,因此档案应随户口一起回生源所在地,一年后可以转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由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接收该地区未就业生源户档的政策,因此,灵活就业的同学应向生源地咨询以下内容:报到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
22、如果无法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只签了劳动合同,同时没有将户口转回生源地,没有报到证会有什么影响?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毕业生如果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书,而只是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那么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都无法直接从学校转到用人单位,毕业生只能算是在单位打工,试用期鉴定、转正、工龄计算、保险等凡是与户口、档案相关的事情都无法办理。
23、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具体来说,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运用社会服务化的方式,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为委托单位或个人解决人事管理方面所遇到的问题。人事代理可以代办档案管理、晋升档案工资、工龄审核、评聘职称、代办社会保险等。
24、什么是人才派遣?
人才派遣,也叫“人才租赁”,它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通过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人才派遣(租赁)协议》和《劳动合同》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规定,人才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派遣(租赁)协议》,负责派遣人员的人事、工资管理,用人单位只管用工,并向人才服务机构支付派遣(租赁)费用。人才服务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资关系,人才服务机构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代办各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派遣人员聘用协议》,派遣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
25、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有哪些?
对毕业生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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