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钱会查封子女账户吗

如题所述

父亲欠钱,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的,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不过,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
一般不会查封子女账户。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同时可以申请冻结债务人名下家庭住房以及财产和银行账户,但如果债权人欠债后恶意转移资产给子女,那么债务人可以申请冻结子女名下的账户。
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理由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因此,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虽然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转移资产导致偿债能力不足,子女也会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时,子女作为被告之一,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总之,如果子女没有被告,就无需担心因父母的债务而导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爸爸欠债不会冻结子女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私人的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子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是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欠债不还,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过,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同时,人民法院在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也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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