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引号和书名号之间表示并列关系,需要加顿号吗?

如题所述

不用加顿号。

《标点符号用法》早已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且明确作出规定:

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扩展资料

顿号的有关用法

顿号表示的停顿比逗号小,一般用来隔开并列的词或者并列短语。并列的词之间用了“和”、“或”之类连词,就不再使用顿号。顿号与“和”的作用是一致的。多个词语并列先用顿号,最后一个用“和”。

如果并列词语结合得很紧,没有必要在行文中用停顿来突出并列,则可以不加顿号。并列词语中又有并列词语时,大并列用逗号,小并列用顿号。

顿号在汉语中主要有两个用途,分隔同类的并列的事,通常是单字、词语或短句,当中的停顿较逗号短。分隔用汉字作为序号的序号和内文。等于“/”,但“、”是中文符号,“/”是英文符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顿号 (标点符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点符号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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