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安阳市总人口589.35万。
截至2017年底,安阳市全市总人口589.35万,常住人口512.85万,城镇化率50.2%。
安阳市人口出生率12.16‰,自然增长率6.12‰;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795人;有汉、回、蒙古、满、壮、苗、藏、彝等43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万余人。
安阳之名,始于战国末期。公元前257年,秦将王龁(hé)攻克魏“宁新中”邑,后因宁、安意近,淇水(原黄河故道分支)之北太行余脉之南曰阳,乃定名为“安阳”。公元 401 年,北魏在邺城设相州,是为相州名称之始。
1932年10月,民国政府在省下设区,安阳为河南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领11县,直到1949年5月6日安阳解放。
1949年8月1日,平原省成立,安阳为省辖市。1952年11月30日,平原省撤销建制,安阳市划归河南省,现为省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 安阳市人民政府-人口民族
参考资料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历史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