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水管老化漏水,楼下要求赔偿.物业拒绝修理,责任归谁?

如题所述

楼上房屋水管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受损的责任应根据过错来确定,即谁对水管具有维修义务。

物业是否具有维修责任应根据物业服务协议来确定。如果如物业所说,水管保修其只有五年,那么水管维修的义务属于楼上房东,也即楼上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应当由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水管漏水的原因包括承租人的不合理使用,承租人应当同出租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房东承担维修义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租凭物的保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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