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43号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扩展资料:
中国出入境相关规定:
一、出境登机一般流程:
1、办理行李托运(不要将贵重物品进行托运),换取登机牌,飞机起飞前45分钟停止办理以上乘机手续
2、前往通关柜台排队通关
3、接受边防检查,在边防柜台前,请出示护照、登机牌
4、接受安全检查(请将液体及危险物品等事先办理托运)
5、前往登机牌上所写的登机口
6、候机,登机
二、出境携带钱币金额一般规定:
海关规定每人最多可以携带人民币20000元或折合5000美金的等值外币,超出部分需要向海关书面申报,请尽量不要超过规定,超出部分可能会面临征税、罚款或没收。
三、海关申报物品的一般规定:
若携带单价超过5000元的摄像机、长镜头相机等贵重物品出关请在托运行李前向海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