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是这样:
08年入职中山一家私企后,公司帮我跟人才中心签的三方的人事代理协议,一年后也就是2009年本人申请离职,之后想要把档案调会本人家乡,得知满一年就要做转正定级,也只有做了转正定级才能进行档案调动,也称之为干部调动。因此今年返回中山,公司那边拿了离职证明和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好盖章后到中山人才中心顺利办理了转正定级,效率还是可以的。
那么我转回当地是放在我家乡的人事局,一样是做人事代理。
问题来了,我这边的人事局对于档案的审核很严格,我托关系咨询过,说调档案过来,他这边发商调函是可以,那么档案送过来后要审核,所以他就问我,我办理了转正定级,除此之外还必须有这三份材料,不然档案就是不齐的。
1. 08和09年度的考核表
2. 转正定级工资表
3. 2010年正常晋升工资表
那么我电话咨询过中山人才中心,那边说考核表是公司才能对你考核的,他们没有,我在网上是有搜到一些其他地方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这样的东西,是不是意味着人才中心收了人事代理费用,是有义务做这个工作的,另外两样我还听那边解释得不清楚,大概就是出不了。
希望能够对这个流程比较熟悉的你,给我解答一下这个问题,这个过程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入档案才能保证材料齐全呢?上述提到的三个材料,你在处理过程是否有遇到呢?麻烦了,实在很急,分也不多。
这个肯定得办,不是找单位就是找人才,问题是人才收了我人事代理费用,难道不需要帮我做什么吗?反而是我东奔西走去拿材料给它? 人事代理关系,就是要负责人事代理人的考核、工资统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