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生源是佛山的,大学到广州读。户口当时没迁出,还在佛山,而档案跟人走的,去了学校。毕业后我和佛山本地的一家企业签了三方,因为公司没有人事权,让当地的佛山人事局出具了接收函,现在我的档案有两种回原籍处理方式:1,不向学校出具接收函,让学校把档案打回原籍。2,到学校就业中心,向学校就业中心出具接收函,让档案派遣处填上佛山人事局。
现在的问题是:这两种处理方式有什么问题结果?公司的其他人的档案都是以第二种方式处理的,那么我这个本地生源的档案按照这种处理会跟打回原籍有什么不同?
问题2:本地生源的档案打回原籍,保管档案需要交费吗?本地生源按照上面的第二种途径回原籍,同样需要交保管费吗?
本人是佛山南海人,南海人事局也有人事权的,打回原籍的话是回去佛山人事局还是南海人事局?
毕业生的档案何去何从,不签三方,毕业两年内都是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