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区别

如题所述

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制定机构、内容和法律效力。以下是详细信息:
1、制定机构不同。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主要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如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调整范围和内容相对特定和具体,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2、内容不同。基本法律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如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一般法律则侧重于具体社会关系或其某一方面内容的调整。
3、法律效力不同。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其他法律不得与其相抵触;一般法律的法律效力低于基本法律,但它们都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的作用:
1、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3、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综上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内容,如决议和决定,也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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