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正本丢失怎么公示

如题所述

营业执照正本丢失的公示方法如下:
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选择所在省份,进行企业信息填报;
3、用户信息登录,输入企业名称及密码;
4、进入系统后,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添加,选择遗失的是正本;
5、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公示;
6、公示后将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打印出来,携带资料到登记机关进行补办,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正本丢失的补办流程: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丢失情况;
2、在指定的报纸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声明营业执照正本丢失;
3、等待公示期满,通常为45天,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4、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5、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本。
综上所述,如果营业执照正本丢失,可以通过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并进行作废声明,然后打印出声明并携带资料到登记机关补办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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