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单位租地计入什么科目?

钱已付清,对方开的收据已计入其它应付款

  首先我可以给你两个建议,在《新会计准则》要求下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视情况可以这样确认。(如果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你所出租年限占出租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比例较大(假如出租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租年限50年)这样的话,按照会计原则实质重于形式,你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并在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
  取得时(办理完手续取得发票):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其他应收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二、你所出租年限占出租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比例较小(假如出租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租年限20年)这样的话,你就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只对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及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来进行账务处理。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
  取得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费用科目,按受益对象分配)
  贷:长期待摊费用
  其次说明一点,如果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话,根本不能做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记入你所建造用于出售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成本核算。
  最后我想说你所问的”会计学单位租地计入什么科目“?这个我感觉不应该这样问,既然你提到记入什么科目,那肯定是会计的账务处理,你应该问“租入土地时的账务处理”,呵呵,见笑了,有机会再来回答问题了,我上班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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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2
开具发票后列支“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照受益期限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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