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规定,遇法定节假日信用证交单期是否可顺延?

如题所述

第六条 兑用方式、截止日和交单地点di.信用证必须定一个交单的截止日。规定的承付或议付的截止日将被视为交单的截止日。e.除非如第二十九条a款规定的情形,否则受益人或者代表受益人的交单应截止日当天或之前完成。第二十九条 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的顺延a.如果信用证的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适逢接受交单的银行非因第三十六条所述原因而歇业,则载止日或最迟交单日,视何者适用,将顺延至其重新开业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UCP600中并没有规定在不可抗力的原因下交单延迟的处理办法。所以推荐你马上通知对方,要求修改信用证。在对方没有开出修改后的信用证同时你们预期交单会延迟的情况下,保留所有的单据避免发货。交单日期不符属于比较严重的不符点,所以需要你们和外方马上进行交流,避免发货严重延误,造成不必要的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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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6
当然可以。也就是到期日适逢法定节假日,可以延至开始上班的那一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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