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验收验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内容如下:

1、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与接头、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2、预应力工程的检查。

3、钢结构工程的检查。

4、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对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进行检查。

6、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

7、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8、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扩展资料

验收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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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
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
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
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5.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 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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