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生了个孩子怎么上户口

如题所述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十六条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第十八条 户口登记的民族,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

第十九条 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学生集体户口,其配偶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第二十条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总的来说,还是需要离婚夫妻双方配合,以协商为主,没有必要在小孩户口问题上刁难对方,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孩子。

如果在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上一方故意阻挠或拖延,去法院起诉的话,还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借助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无论在证据收集,还是诉讼事务办理方面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离婚之后生的小孩父亲还是有义务抚养,但是生下来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这个时候的户口大多数都是在母亲名下的,只需要拿着出生证明办理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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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非婚生子女落户

1,接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的,要学校证明,学籍卡复印
4,计生办处理意见,婚育证明
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
6,与女(或男方)方协议,或法律文书(证明你的抚养权)
7,民警询问笔录,调查报告
8,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

重新找一个能接受你和你孩子的男人结婚,孩子就能上户口了。

但是一定要好好找,必须是脾气好,讲义气、重感情。不喝酒、不赌博、不吸毒、不家暴的男人你才能嫁。

否则的话,会害了你和你的孩子一辈子。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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